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根据《大理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大办发〔2019〕91号)、《县委和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巍办通〔2022〕12号)的规定和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字文源同志 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决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范云良同志 协助字文源同志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重点抓好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和科技、工贸、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财政、国资(国有企业)、能源、搬迁安置、石油天然气管道、通信、电力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治建设、财政支持、机构编制等协调保障工作。
黄 坚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东西部协作、工商联(商会)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周婵媛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广播电视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平安校园、重大体育活动、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民宿、医院、医疗器械和药品使用、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卜晓卫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动物防疫、林草、烟草、气象、供销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农业机械、渔业作业、农药使用、农村沼气、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左士尧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民政、自然资源、规划、商务、生态环境、水利、防汛抗旱、商务、市场监管、地震、小吃、关巍片区、滇中引水暨红河流域(巍山段)综合治理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养老服务机构、贸易、成品油流通、药品制售、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水库、水电站库区、关巍片区建设、滇中引水、防汛抗旱、地震救灾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沙春雨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民族宗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邮政、高速公路建设、特色小镇和美丽县城巩固提升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工伤预防、劳务派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城镇燃气、自建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传统村落、交运安全(含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器)、邮政物流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马永堂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剧毒化学品购买及其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大型群众性集会活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胡 敏同志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统筹推进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定点帮扶有关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推动企业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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