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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巍山县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 来源: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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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政办通〔2020〕44

南诏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巍山县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929

(此件公开发布)

巍山县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

为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结合我县城市规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巍山县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划定方案。

一、禁燃区划定原则

禁燃区是指由县政府划定的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县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一)统一划定,分步实施。县政府统一划定禁燃区。在划定区域内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改造、替代等相关工作,按时限要求建成禁燃区。

(二)由内到外,突出重点。结合我县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城市路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情况,按照由内到外扩展的原则划定禁燃区。

(三)结合发展,适时调整。我县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时拓展禁燃区划定范围。

二、建成时限       

2020年底前,达到禁燃区目标要求。

三、高污染燃料界定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国环规大气〔2017〕2号),结合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经济承受能力,我县禁燃区高污染燃料原则上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Ⅰ类,当国家、省、州有更高要求的,按更高要求执行。高污染燃料Ⅰ类界定如下:

(一)单台出力小于20蒸吨/小时的锅炉和民用燃煤设备燃用的含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及其制品(其中,型煤、焦炭、兰炭的组分含量大于表1中规定的限值)。

(二)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1 部分煤炭制品的组分含量限值

燃料种类

含硫量(St,d)

灰分(Ad)

挥发分(Vdaf)

型煤

0.5%

-

12.0%

焦炭

0.5%

10.0%

5.0%

兰炭

0.5%

10.0%

10.0%

四、禁燃区范围

巍山县县城禁燃区划定范围为古城核心区:北至文献街;南至环城南路;西至蒙化路;东至华兴街。

五、保障措施

(一)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及各类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的单位,应当按计划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其他清洁能源,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生物质成型燃料需在配置高效治理设施的生物质专用锅炉燃用。

(三)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不得将其他燃料燃用设施改造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四)取消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销售网点。

六、职责分工

南诏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对禁燃区的监督管理,对禁燃区内不按禁燃区要求执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

南诏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社区进行禁燃区建设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引导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清洁能源;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燃气供应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高质量保障服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燃煤锅炉的淘汰整治及技术改造,负责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网点营业户的清理及整改工作,做好使用高污染燃料营业户的规范管理工作;

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负责淘汰禁燃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窑炉。指导帮助南诏镇对禁燃区规模以下窑炉进行整改,禁止新建窑炉,已建成的要限期拆除;

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负责禁燃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一监管,对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的建设项目不予环评审批,加强日常巡查,对禁燃区内未按要求限期拆除的工业窑炉进行查处;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把禁燃区纳入县城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布局;

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查处不需要仪器测试即可判定或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禁燃区环境违法行为;

县商务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禁燃区内部门职责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整治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各自承担的任务,组建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构,科学制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事有专人、人有专责的工作格局。

(二)紧密配合协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进一步规范禁燃区管理秩序。

(三)深入宣传发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宣传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县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关注、参与禁燃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巍山县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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