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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 来源: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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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政办发〔2019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15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86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强化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体育伴我行,健康随人生”为主题,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遵循教育和体育规律,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坚持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坚持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切实发挥教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领域发展上的积极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健康巍山建设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健康第一为宗旨,提高思想认识

体育与健康教育是人的生存、生活最基本的教育需求,应将其置于育人之本的位置。应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提高认识,充分重视,优先发展,贯穿始终。

(二)坚持遵循育人规律,大胆改革创新

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面向全体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探索推进课余训练课程化,竞赛活动教学化。

(三)坚持两个导向原则,强化政府主导

坚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为主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学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制约学校体育发展的问题出发,着力解决管理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足、师资不强、课外时间不足等问题,加强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和保障措施建设,调整教学方法内容结构。坚持目标导向,以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锐意改革,创新实践。

三、工作目标

(一)到2019年,建立起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学校实施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完善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学生体质监测公布制度和评价制度。让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高,到2019年全县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到2020年,初步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落实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有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善,体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增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确保学生在校的体育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建立各级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活动推动机制。全社会珍视学生健康,重视学校体育的浓厚氛围基本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从政策保障、机构设置、资金投入、场地建设、舆论引导等方面全面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到2020年,各级教育体育管理部门要配齐配强体育工作管理人员,履行学校体育工作管理职责,确保学校体育工作层层有人抓,促进全县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

程标准和省定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将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得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高中、职业学校及同类学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主题讲座每学期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学校可为中小学生增加体育课时,并积极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针对性;力争学校课程表透明化,向社会、家长公布,让家长与社会监督。

2.合理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体育教学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以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健身兴趣、健身能力和健身习惯为目标,改进中小学体育教学。注重学生身心特点,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年级间、学段间课程内容和运动项目相互衔接,同类兴趣相对聚集,因地制宜,因校而异,探索不同学段分层教学、同一学段多样选择的体育教学模式。研究制定巍山县中小学运动项目教学指南,让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学生自己兴趣、身体特征自愿熟练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小学一项、初中一项),高中也可再选择新的体育运动技能。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田径等优势集体项目,积极推进体操、游泳、武术、健身操等基础个人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棋类、体育科技、体育舞蹈、定向运动等普及性项目,进一步挖掘地方民间体育资源,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逐步形成“一校多品”的特色,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3.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立足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遵循不同内容的教学规律与要求,进行教法与学法创新,基本具备条件的学校,要探索以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为纽带,打破班级、年级界限,推行“走班式”教学,在学生掌握基本体育技能的基础上,开展体育运动专项教学,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调动学生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学习的积极性。有效组织体育课教学和课外锻炼。学校要根据学生体质差异、身体发育规律,构建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课程“超市”,让每个学生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课程或体育活动项目。探索建立巍山县学校体育教学专家指导机制,对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工作搞好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体育教学资源,创新体育教学形式,促进信息技术和体育教学深度融合,增强体育教学吸引力。体育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一人多技、一校多品的体育特色发展,努力激发学生热爱体育活动的兴趣,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

4.严格教学管理。学校校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体育教学的日常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削减、挤占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学校及个人凡因重大事情暂停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需提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备案,批复后方得实施,并选择适当时机进行补课。体育教师要认真研究教学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习评价等,有效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重视科学研究。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充分发挥体育学科教学科研优势,鼓励体育教师专研体育教学课题研究、整理教学经验撰写论著发表与交流,加强对体育教学的研究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科研的指导、提升,提高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课外阳光体育锻炼

1.将课外阳光体育锻炼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状况和兴趣爱好,进一步细化和深入实施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大课间(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锻炼方案,不断健全完善阳光体育锻炼长效机制。学校要将阳光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教师、有器材、有场地,确保学生阳光体育锻炼制度化、常态化。

2.确保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满足学生体育爱好和特长发展的需求。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坚持做好早操、眼保健操和课间操,开展课间阳光体育活动评比,推动课间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与创新;改革传统广播操模式,鼓励、推广学校自主开发易学、易做、运动量适中的自编操等,丰富大课间内容及形式;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校园集体体育活动;要因地制宜,积极鼓励学校创办体育俱乐部或社团,开展冬季长跑、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健身操等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早操制度。定期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为主题的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坚持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切实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运动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四)健全完善训练竞赛体系

1.开展课外体育训练。学校要积极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体育特长的学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体育训练的关系,开展运动项目教学,为培养专项体育特长的学生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注重教体结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与体育系统的体育资源共享,积极推进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进校园带运动队、指导体育社团活动。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专项特色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优化布局结构,强化考核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体育教学示范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

2.完善竞赛制度。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积极开展县、乡镇、学校三级体育联赛机制,学校组建多种体育活动兴趣团队,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力争做到人人都参与、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景象。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2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乡镇每两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联赛等活动;县每二年举办1届学生运动会, 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教育体育局、共青团县委等部门共同承办。县教育体育局每年举办1次三大球(篮球、排球、足球)联赛和各单项比赛,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制定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县、乡镇、学校三级竞赛体系。各学校要在整合赛事资源的基础上,系统设计并构建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激发学生热爱体育,参与体育活动,达到增强学生体质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的目标。各乡镇每年积极组织开展学校之间的丰富多彩的体育竞赛活动,发扬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优势,推动学校体育全面发展。开展跨区域学校体育竞赛邀请等活动,通过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上级学校培养优异的体育后备人才。整合资源成立学生体育协会,学校体育联盟或体育俱乐部,鼓励社会专业体育团体或职业运动员走进校园开展公益活动,并常年开展运动训练和竞赛活动。

(五)做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

1.完善考试评价办法。要探索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项目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认真组织实施好体育学业考试工作,并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2.有效应用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校要为学生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规范记录每一名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及其评定等级,并及时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如实上报省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数据上报平台。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指标和内容。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绩效和地方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3.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入学体检。保证学生每年都进行一次常规健康检查,及时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认真整理、分析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及时向家长通报健康情况。要妥善安排好患有疾病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防止隐瞒不报病情给自己和他人健康带来隐患,保证学生和他人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六)切实强化评估报告工作

1.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对中小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等,逐项评价打分。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可以在评估中获得加分奖励。学校每年组织一次体育工作自查自评,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对本乡镇区域内学校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形成和上报评估工作报告,逐级上报,并报请省教育厅,对高中阶段学校体育适时开展教学评估,对普通高中学校体育教学评估不合格的,报请省州降低学校等级。

2.认真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每年全面总结一次学校体育工作,内容重点反映本地区学校体育开课率、教学实施总体情况、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汇总和动态发布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持续推动各乡镇、学校交流体育工作经验,展示体育改革成果,共享优质信息资源。同时,通过全面总结和建立健全年度报告制度,动态监测学校体育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五、条件保障

(一)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1.增加并落实体育教师补充计划。要利用现有政策和渠道,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小学和初中每5-6个班配备一名体育教师,高中(职高)每七个班配备一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学校在核定的教职工总编制数内,调整优化教师结构,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需要,及时优先补充体育课教师,师资紧缺的学校鼓励开展非体育专业教师转岗培训补充到体育教学岗位。鼓励退休健康的体育教师返聘回学校从事体育教学工作。

2.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将体育教师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专业提升的重要内容,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在制定、实施培训内容和计划时,对体育教师单独设计、单独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重点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州县级培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和校园足球教练员培训等形式,力争用三年时间对全县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

3.落实体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确保体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运动训练、比赛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常规性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并将体育教师带队参加各级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各项赛事成绩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评优选先条件。学校为体育教师配备相应的体育教学器材,落实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经费,按省上指导标准给予运动服装经费补贴,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如省指导标准有变化,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4.杜绝学校体育教师转岗现象。在目前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凡按体育教师岗招聘的教师,严格落实体育教师工作岗位责任,杜绝转岗现象,规范教师岗位制度的落实,将转岗现象列入各乡镇年度考核细则中进行相应的扣分或一票否决制,在各级各类学校评比、评优、评模范活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或一票否决制。为缓解体育学科师资短缺的状况,提倡非体育专业教师转岗体育学科的任教培训,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质量,保证开齐开足体育课程。

(二)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达标建设计划,要依据《云南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全面改薄”和解决大班额问题,到2020年,按国家标准配齐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90%的中小学校达到标准规范,配好、配齐体育器材,并定期对体育设施、器材、场地进行补充与维护。要强化部门密切合作,支持将体育场馆建在中小学校,将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建在中小学校或周边。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俱乐部、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支持学校体育场地建设。

(三)积极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要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各级政府、教育部门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明确体育工作经费使用范围、核定使用标准,细化生均公用经费适用范围,学校要确保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经费、体育教师培训、进修、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支出,可以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四)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各学校要健全完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利用体育与健康教育课和校园体育文化活动等渠道,经常开展体育运动安全常识普及和运动安全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尤其加强新生入学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制定体育安全守则,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课程教学和课外锻炼要针对青少年学生身心发育特点和个体差异,在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上探索差异化教学,循序渐进推进,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加强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学校要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体育器材管理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试点探索建立并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五)整合各方资源

完善制度措施,采取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积极创建体育团队,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团体、社会团体、媒体等开展广泛合作,试点第三方智能检测学生体质健康机制,加强学校体育交流,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县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要成立加强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门机构,全面负责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和评价办法,监督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教育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全学校体育工作专门机构,配强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辖区学校对照要求,贯彻落实具体工作 。

(二)强化主体责任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学校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体质健康负有重要责任,学校应按年度落实体育工作经费。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的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每学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学校体育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每个月对体育场馆、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要定期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培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明确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把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管理责任。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要求。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学生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管理人员和体育教师的编制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监督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报道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形成浓厚的体育氛围。共青团、妇联等群体组织,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和其它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学生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四)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体育考试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青少年体育,强化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和规范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实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列入学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

(五)严格考核督查

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县、乡(镇)对各学校考核评价中,每年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不同级别层面的专门表彰。对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未按要求落实教师权利和待遇的,经常不参加省、州、县(市)举办的体育竞赛活动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不能参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校长考核为不称职。建立约谈有关负责人的机制。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体质健康测试和体育课考核成绩获得“良好”等级以上的年级、班级、学生,作为参评州、县(市)学校及评定“三好学生”的条件之一。

(六)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手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新闻宣传力度,积极总结交流和展示学生体育锻炼尤其是校园足球活动的成效、经验,讲述学校体育故事。通过传播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宣传“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开学典礼、专题报告、班级会议、运动会、家长会等形式积极宣传学校体育的重要性,强健体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要在运动场所和校园内制作、张贴宣传体育运动的图示,营造好运动锻炼氛围。学校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教师要明确任务措施,结合实际,努力做重视体育的倡导者、先行者和示范者,并引导学生家长争做学生体育锻炼的后勤保障部长,在家庭教育上辅助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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